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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蔡容喬/高雄報導】

全國語文競賽決賽下個月在彰化縣舉行,近來傳出高雄市教育局發文各校,要指導老師須自行負擔車資與住宿,只補助參賽學生一天1600元,教師團體痛批不提供「糧餉」,卻要指導老師上前線賣命,很心寒。

教育局則否認此說法,強調只是請老師先行墊付,活動結束就可全額核銷請領,可能是部分教師對公文內容出現誤解。

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廖建中指出,教育局在10月12日發文各校,調查參加全國語文競賽人數,文中提到「競賽員、家長與指導老師隨車與住宿天數 (一日1600元,競賽員由本局負擔)」,言下之意,代表教育局只肯負擔「競賽員」(學生)的車資與住宿費用,指導老師的車資與住宿費用,竟要「自行負擔」。

廖建中說,代表高雄市參賽的學生選手,都是在初賽打敗眾多好手,並在南、北區複賽獲得各組第1名的優秀選手,本來就該補助費用,但陪同參賽的指導老師犧牲休假,義務指導學生賽前走位練習、臨場指導與住宿管理,卻連基本的車資與住宿費用都要自己想辦法,此種又要馬兒好、又要馬兒不吃草的做法實在荒謬。

教育局則強調,高雄市今年有151位選手代表參加全國決賽,食宿及交通費用全部由教育局買單,至於陪同學生前往的指導或帶隊老師,可請公差假,並有代課老師處理課務,依「國內差旅費報支要點」,更可向服務學校請領差旅費,老師頂多先墊付,不會讓老師自掏腰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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