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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【聯合報╱記者沈育如/台北報導】


十二年國教先免試後特色招生,具體的特色招生內容,明年8月才公布。不過,教育部昨天先公布「高中職特色招生核定作業要點」,特色招生將分為考「術科」的甄選入學,及考「學科」的考試分發入學兩大部分,將於103年3到4月辦理術科測驗,6月則為學科測驗,7月分發入學。

十二年國教實施後,入學管道將分為免試入學及特色招生,教育部中教司長張明文表示,特色招生分為甄選入學和考試分發入學,美術、體育、舞蹈、音樂、戲劇、體育和職業類科採術科甄選,考試分發則舉辦學科測驗,包括國文、數學、英語、社會、自然5科,但不一定每科都考,校方也可加權計分。

張明文指出,103年十二年國教實施後,當年3、4月將先舉辦特招術科測驗,6月為特招的學科測驗。特招將排除以「校」為單位,將改為以「班」(科、組)為申請單位,同一類型特色招生同日舉行考試,並以聯合辦理為原則,只有考科較特殊,經主管機關同意才能單獨招生。

張明文表示,未招滿的特招名額,也不得辦理續招,除非是如體育班、藝術才能班等特殊班別,經主管機關核准才能續招。而辦理狀況不佳的學校,主管機關也能調整特招名額。特招分發也採多志願,讓學生透過單一測驗,即能獲得多校入學的機會。

教育部指出,十二年國教上路後,未來校校都可發展特色,學科分發考國、數、英等5科,但考科選擇要與學校特色相關,例如以培養學生創造力為特色的學校,考科就要與學校特色或課程連結。至於哪些學校或班級可舉辦特色招生,也要到明年8月才確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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