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徐詠絮 |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

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(21)初審通過《高級中等教育法》及《專科學校法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為十二年國教賦予法源依據,不過,有立委主張免試入學不可採計國中教育會考及在校成績,因此有關入學、招生方式等條文遭到保留,交由朝野協商。


作為十二年國教法源依據的《高級中等教育法》及《專科學校法》部分條文草案經立院初審通過,九年國民教育及高級中等教育將合為十二年國教,高級中等教育採免試為主及免學費,由學生依其性向、興趣及能力自願入學,高級中等學校將分為普通型、技術型、綜合型及單科型四種類型,多元入學方式以免試入學為主,經核定部分名額可辦理特色招生,不過,立委陳淑慧提案要求,免試入學不得採計國中在校成績,而國中教育會考也不得作為入學參考依據,教育部政務次長林聰明表示,由於這部份還有不同意見,因此最後有關入學、招生方式部分都保留協商。由於十二年國教在103學年度實施後,學生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五專前三年將全面免學費,不過有關經費來源部分還有爭議,相關條文也保留協商。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茂茂甄測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