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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聯合報╱記者雷光涵/台北報導】
外交部昨天提醒要到歐洲國家留學的人,事前務必辦好學生簽證或取得留學國家在台機構證明,因為申根免簽待遇不適用留學。
近來有我國留學生赴歐洲地區國家留學,事先沒有申請「學生簽證」,途經轉機的其他歐洲國家,被海關留置,經外交部與駐外同仁向相關國家交涉溝通後,才被允許繼續前往要留學的國家。外交部提醒,申根國家免簽待遇是給觀光、商旅短期停留,前往歐洲留學或超過九十天的長期居留不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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